綠竹幽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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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心靈幽徑- 冥想的自我療法作者:傑克.康菲爾德》(A Path with Heart)一書的附錄《內觀禪修老師的倫理準則》中有提到內觀老師倫理準則的“五戒”。我認為作者這種觀點是有意義的,並願在此基礎上,深入的談一下個人觀點,發掘更多的原則,供心靈之道的追求者(無論是新手,還是骨灰級的票友)參考。
(一)“檢視”?什麼,以及,為什麼
佛教傳統中提倡遵循“五戒”,用來制止五類不好的行為——按今天的語言來轉譯,它們分別是:
(1)傷害(對他人生命的威脅、實施傷害);
(2)不道德、非法地取得他人財物;
(3)不合乎倫理、道德、法律的男女關係;
(4)欺騙性的語言(尤其是誤導他人靈性追求的超級謊言);
(5)沾染“使生理、心理產生依賴性(上癮)的麻醉藥物、食品、教條”。
人們有一個好習慣,即,邁入某陌生領域之前,先要檢視一下其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,從而認知如何規避風險,保護自己。
同樣,當人們發現探索身心靈之道,是對自己有意義的一項追求時,也需要做此種檢視。
因為:我們將踏上一個自己不熟知、未曾駕禦的環境,並且不是一個人孤獨的去探索,而是要與這條道路上的老師們打交道——我們須使用嚮導。
這樣一來,檢視某條具體道路,以及該道路上的嚮導,其可靠性有多大,是必要的。
如何檢視?很多傳統的經典指出一些方法和技巧。而在此,我想說,以上的五戒原則,就是最好、最實用的檢視原則之一。
(二)月亮的暗面
在一所寺院,一位出家的朋友這樣對我說:“法(Dharma),一定要是活的,因為真正的法,是具體表現在那些實踐法之人(法的實踐者)的身上的,因此,要學習法,即應跟“人”學習——跟掌握於法的人學習,除此之外,別無了解法之真實內涵的更佳途徑。”
就我個人的經驗,我對他的這段說法,深表同意,的確如此!
但問題也接踵而來——有很多問題,附著在這個環節上發生,亦即,發生在某些令人尊敬的嚮導、老師的人群中。
這讓人看到“靈性之明月”背部的那些陰影:這些陰影普遍存在于各種靈性傳統中——近年來不斷曝光的,基督教與天主教神職人員的性侵犯事件,包括對兒童的傷害;某些知名靈性團體社區濫用麻醉劑、金錢糾紛、性侵犯、槍支問題;西方以及中國臺灣某些藏傳佛教的高層上師因為性醜聞身敗名裂,或鬧上法庭;西方某知名的印度瑜伽大師對女性弟子的性侵犯和傷害,以及巨額賠款;印度某靜坐大師對女弟子的猥褻;中國大陸氾濫的活佛、上師陣容以及隨之而來的斂財潮;臺灣新興宗教導師們的斂財行為等等。
這些不僅為當事人造成傷害,還帶來他們的家庭糾紛、工作問題等等。在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,靈性世界的格局也變得複雜起來,垃圾多了起來,很多“導師”,不是盯著學生們的身心健康、心靈成長,而是在自我與權利欲的急劇膨脹下,自私的掠奪他人的財富、時間、感情、信仰。除此之外還有各種可怕的洗腦教條,高額昂貴的信仰產品等等,它們已經是宗教圈、幾年前的氣功圈、現在的靈性圈中“公開的秘密”,甚至悄悄的潛入當下流行的瑜伽圈。
分析原因:在於,很多人,沒有經由學習與實踐,發掘出靈性的真正成長內涵,亦即,全方位的深入自己、認識自己,從而解放內在的錯誤模式,併發展出真正的內在和諧;以及,借由內在真正的和平,將生活塑造為和平之道,甚至對所有的生命付予關懷。
在古老的佛教經典《經集》中,佛陀曾發出這樣的震聵之聲:“摩根提耶啊!我要說的是:我考察萬事萬物,不予採納;我觀察各種觀點,不予採納;我識別和看到內在的寧靜。”
當人們忘記靈性的真正意圖時,他們的所作所為不再服務於“內在的寧靜”,那麼其道路將會走向何方?
由此可見,那些問題大師,要麼,他們的靈性成長意圖是虛假的,要麼,是他們沒能有效的修正自身人格缺陷,要麼,他們是錯誤實踐體系的犧牲品,並且以盲導盲。
佛陀曾經說過:“人啊,以自己為自己的燈光”,這裏面可以引申出的理解是:要學會“檢視”,要依賴自己的檢視,要自己對自己誠實。
對於那些靈性之路上,走了一段里程的人,我的建議是:誠實的探索自己的問題,不要著急成為大師,因為人們往往會縮小自己的問題,誇大自己的成就。
進而,還需要補充的是,第一、對於任何處在問題大師位置上的人們,我想說,沒有最後的失敗者,只有反復的清醒認識,認識自己既有的事實,並學習如何處理和改善它們。第二、心靈成長,是人們意識中存在的,要求自我探索的一個真實信號,是人們生存的模式之一,體驗和成長此生命的重要行為,每個人都需要用自己獨特的模式來探索自己,這是必要的,因此,不必被月之暗面嚇到,反而,要認真的負責和看清一些原則,借此展開有效的歷程。
(三)對症下藥
再來看看“五戒”。
五戒與上述問題對號入座,形式如下:
假如某位“靈性老師”,出於自私的目的,去虐待、折磨、傷害學生,他即違觸犯了“不傷害”之戒。
一位老師,要為學生的成長負責,即使採取必要的嚴苛手段,也是完全建立在“愛”的原則之上,那是不得不——要用外科手術般的方式,來修剪學生的心靈痼疾,就像那句老話:“嚴師出高徒”。但這全都是建立在“無我”的立場上,亦即完全為學生的成長,而苛刻的要求他們。
反過來,審視一些靈性團體中,老師對弟子的傷害行為,有些真的不是出於對學生關愛的必要選擇,而是出於情緒上的怨恨、憎惡,以及其他不良意圖,那麼,這位元老師就是在錯誤的運用自己老師的權力,去製造可怕的錯誤。
作為老師應該清楚的看到自己的意圖,它們是否純淨,知道自己是否在誤用自己的身份;一位學生也要體會,老師是被忿怒、貪婪、愚昧控制了?還是在清醒的愛和關懷中實用各種技巧?
佛教有一個叫“指鬘”故事:它的前半部分是說,有一個年輕的婆羅門,跟隨當時一位著名的婆羅門大師學習,因為他師母意欲勾引他,而被他拒絕,於是他師母就到他師父面前挑潑離間。於是,婆羅門大師被蒙蔽,忿怒的失去理智,他矇騙年輕的弟子說,只要殺死一百個人,將指頭做成“指鬘”(指頭串)獻上,就可以獲得解脫的知識。這位年輕人於是開始可怕的殺人活動,因而有了“指鬘”這個可怕的綽號。後來在他準備殺害自己母親的時候,遇到佛陀,才被感化而改邪歸正。
另外一個故事,則是正面的例子,西藏著名的大瑜伽士米拉日巴,被他的師父馬爾巴考驗和磨礪,搬石頭,蓋石樓,拆除,又再蓋...就這樣反復的被“折磨”,而實際上,馬爾巴完全不憎恨這位弟子,他的真實意圖是,是要用這種苦行來磨練他的心智。
同樣,出於“隱秘”的意圖,用靈性的語言、手段、形象等神聖包裝,實則爭斂他人的財物,這是靈性世界中常見的“不道德、非法地取得他人財物”現象。而與之配套的宣傳是:“你奉獻你的財物,就可以得到福報”,還有其他的各種宣傳。當然,最可怕的是,學生被洗腦,深陷而不覺。
泰國著名的森林禪修大師阿姜查,曾對那些幫助過他寺院的施主們提到什麼是真正的福報——亦即,善行本身乃是福報,放下惡行本身乃是福報,而不是“富人心態”的“我有錢,我捐獻,我會積攢更多的福報”。
有些職業老師需要維生,以教學過活,合法的勞動換取合法的收入,這本身沒有問題。
但,假如企圖用老師的身份,以靈性為誘餌,實際目的是要誘取他人錢財,這樣“掛羊頭賣狗肉”的老師還會真的考慮學生的靈性進展嗎?答案,毫無疑問——出於自私目的之行為,引發的是自私的結果,不管它的包裝有多麼的華麗。
當然,也有靈性場所需要幫助、捐助,而老師有時公開扮演募捐人的角色,這些的前提都應是誠實、透明、公開,並且不是出於自私的企圖與謊言。
捐助者,則應是出於慈悲或感恩,出於對捐助物件的真正瞭解——這才是彼此的恩惠,才是純淨的行為。捐助者,最大的收穫是積累了內心慈悲的品質,以及放下的心態,這才是真正有意義的功德。而老師在日後的教導中,始終不應為這些利害關係所動,他們不會因為誰的捐助多而有所偏私;真正的老師,他們始終緊盯著學生的成長,僅此而已。有一句西藏的老諺語:“山居真行者,不被施主動。”
還有,“不合乎倫理、道德、法律的男女關係”也出現在靈性領域中,尤其是老師對學生美色的垂涎,出於滿足肉欲而導致的性騷擾、侵犯、通姦、強姦等。這些現象不僅發生在普通居家者的身上,有時還發生在身為遵循禁欲守則的僧侶老師身上。最好的建議是:這樣的老師一旦被發現,學生應毫無反顧的遠離之。
而現在有很多借著“譚崔”(Tantra)、“雙修”名義進行的所謂“靈修”,標榜使用男女性關係來獲得開悟的能量,或是打著解放性壓抑的名號,或是要求對上師奉獻而命令弟子獻出肉體等等,毫無疑問,它們幾乎無一例外的充滿欺騙的伎倆,但不瞭解者,會被其花言巧語的宣傳迷惑而趨附上前。
此外,有些人主動的要求與一些有來頭的靈性上師發生性關係,而希望因此沾上所謂的靈性光圈,躋身“靈性家族”,但,這些都跟真正的靈性成長無關,而不過是人性的醜陋鬧劇之一。
再有,就是各種稀奇古怪的靈性謊言,出於各種目的宣佈自己開悟,世界毀滅,或是災難降臨等等。還有神秘的恐嚇,詛咒。
實則,靈性探索中,人們不應觸犯“欺騙性的語言”之戒。因為靈性欺騙,會腐蝕到他人的精神,洗腦而不自知,身心利益被損害。無論是傷害、斂財、性侵犯,都可以在靈性謊言的煙霧籠罩下開展。因此靈性謊言在傳統靈性體系看來,傷害性是極其巨大的。
靈性謊言中,為了博得名利冒充大師,詭詐的說自己看到什麼神奇的事物,而別有用心以哄騙聽眾;冒充治療者,以所謂的靈力欺騙他人...它們有的是故意的,有的是不自覺的,但共性是——把不是事實的事情說成事實——也許出於精神問題,也或是真的誤以為自己有神跡事實,更或是極度的自我膨脹而深信自己神聖。這些無論出於有心,還是無心,都是在帶領追隨者們,同乘坐在一輛沖向懸崖的車上,加油猛進。
最後是——沾染“使生理、心理產生依賴性(上癮)的麻醉藥物、食品”。這點很好理解,例如:有的靈性團體中,宣揚服用迷幻藥劑,來體驗更高的“意識狀態”。
但更為深層的含義是——別人以及自己對自己的“洗腦”,“精神控制”。例如,誰違犯教規,就要下地獄;或是不要看別人的眼睛,否則會沾染業障;或是不要被別人碰到,否則會無法打坐入定;或是,不要跟吃肉的人接觸,他們會拖你入地獄等等;這些稀奇古怪的教條,毀壞了人們正常、平靜的生活。
另外一些精神幻想,讓人逐漸冷漠、自私起來,以為把自己鎖起來去修行,就是對自己的拯救,從而敵視家人、朋友,完全把自己封鎖在幻想的孤島上——這些都是“麻醉品”。當我們發現我們隨行的團體,在對我們滲透這樣的理論時,或是我們不知不覺被這些思想影響時,就一定要清醒的告訴自己,迅速擺脫這種自私模式的思維邏輯,勇敢的放下它們。
靈性世界中常有的問題——就是,我們在世俗世界中無法實現的願望,仿佛在這裏可以被完成和體現,我們的自身價值仿佛在這裏被尊重,我們在現實中的無能,在這裏有機會變成全能,我們希望得到天堂的永恆之樂——但是,我們卻因此,忘記探索自己,忘記面對自己的生活,忘記真心的觸摸自己所漠視的每一寸傷口,忘記溫柔的接受和體驗自己的所有一切處境——忘記這些,就不會瞭解什麼是真正的靈性之道!
在喧囂的,恐懼和自私的,嘈雜以及昏睡的漠然中,重複著焦慮與執著的心兒們,應該從霧霾的籠罩中走出來,去發現——清醒的觀照、慈悲的接納、對黏著的放下,以及愛,與,關懷——這些都很樸素,簡單,但又榮耀;簡單到:從對呼吸的專注開始,或是從一個瑜伽體式開始,從一種健康的生活態度開始,慢慢發展出覺知的品質,拋開任何成見和幻想,如實的觀照當下,這時,一縷金黃的陽光,將灑進心靈清澈的池水中,而慢慢的滲透開來,水中,逐漸澄清,而又明晰起來,讓人不得不明晰的看到其中每一個波流的模式,看到心波與身體的能量關聯,從而有能力,去把握那些超出語言思維的內部經驗,釋放那些自我逼迫的慣性,而獲得全身、心的真實寧靜與健康。這才是,靈性道路,為生命準備的真正禮物。
嗨,飛起來的朋友,不要讓太陽曬化你的蠟翅膀,先不著急飛翔,來,仔細檢視,檢視上面所說的話,去避免自己在靈性道路上做出如下的行為:
(1)傷害(對他人生命的威脅、實施傷害);
(2)不道德、非法地取得他人財物;
(3)不合乎倫理、道德、法律的男女關係;
(4)欺騙性的語言(尤其是誤導他人靈性追求的超級謊言);
(5)沾染“使生理、心理產生依賴性(上癮)的麻醉藥物、食品、教條”。
也清醒的看見自己身邊的老師與嚮導,是否深陷其中,以及如何遠離危險。
最後祝願,這個世界擁有更多慈悅!
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4e74455f0100bs03.html
多杰老師(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rivajra)
《心靈幽徑- 冥想的自我療法作者:傑克.康菲爾德》(A Path with Heart)一書的附錄《內觀禪修老師的倫理準則》中有提到內觀老師倫理準則的“五戒”。我認為作者這種觀點是有意義的,並願在此基礎上,深入的談一下個人觀點,發掘更多的原則,供心靈之道的追求者(無論是新手,還是骨灰級的票友)參考。
(一)“檢視”?什麼,以及,為什麼
佛教傳統中提倡遵循“五戒”,用來制止五類不好的行為——按今天的語言來轉譯,它們分別是:
(1)傷害(對他人生命的威脅、實施傷害);
(2)不道德、非法地取得他人財物;
(3)不合乎倫理、道德、法律的男女關係;
(4)欺騙性的語言(尤其是誤導他人靈性追求的超級謊言);
(5)沾染“使生理、心理產生依賴性(上癮)的麻醉藥物、食品、教條”。
人們有一個好習慣,即,邁入某陌生領域之前,先要檢視一下其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,從而認知如何規避風險,保護自己。
同樣,當人們發現探索身心靈之道,是對自己有意義的一項追求時,也需要做此種檢視。
因為:我們將踏上一個自己不熟知、未曾駕禦的環境,並且不是一個人孤獨的去探索,而是要與這條道路上的老師們打交道——我們須使用嚮導。
這樣一來,檢視某條具體道路,以及該道路上的嚮導,其可靠性有多大,是必要的。
如何檢視?很多傳統的經典指出一些方法和技巧。而在此,我想說,以上的五戒原則,就是最好、最實用的檢視原則之一。
(二)月亮的暗面
在一所寺院,一位出家的朋友這樣對我說:“法(Dharma),一定要是活的,因為真正的法,是具體表現在那些實踐法之人(法的實踐者)的身上的,因此,要學習法,即應跟“人”學習——跟掌握於法的人學習,除此之外,別無了解法之真實內涵的更佳途徑。”
就我個人的經驗,我對他的這段說法,深表同意,的確如此!
但問題也接踵而來——有很多問題,附著在這個環節上發生,亦即,發生在某些令人尊敬的嚮導、老師的人群中。
這讓人看到“靈性之明月”背部的那些陰影:這些陰影普遍存在于各種靈性傳統中——近年來不斷曝光的,基督教與天主教神職人員的性侵犯事件,包括對兒童的傷害;某些知名靈性團體社區濫用麻醉劑、金錢糾紛、性侵犯、槍支問題;西方以及中國臺灣某些藏傳佛教的高層上師因為性醜聞身敗名裂,或鬧上法庭;西方某知名的印度瑜伽大師對女性弟子的性侵犯和傷害,以及巨額賠款;印度某靜坐大師對女弟子的猥褻;中國大陸氾濫的活佛、上師陣容以及隨之而來的斂財潮;臺灣新興宗教導師們的斂財行為等等。
這些不僅為當事人造成傷害,還帶來他們的家庭糾紛、工作問題等等。在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,靈性世界的格局也變得複雜起來,垃圾多了起來,很多“導師”,不是盯著學生們的身心健康、心靈成長,而是在自我與權利欲的急劇膨脹下,自私的掠奪他人的財富、時間、感情、信仰。除此之外還有各種可怕的洗腦教條,高額昂貴的信仰產品等等,它們已經是宗教圈、幾年前的氣功圈、現在的靈性圈中“公開的秘密”,甚至悄悄的潛入當下流行的瑜伽圈。
分析原因:在於,很多人,沒有經由學習與實踐,發掘出靈性的真正成長內涵,亦即,全方位的深入自己、認識自己,從而解放內在的錯誤模式,併發展出真正的內在和諧;以及,借由內在真正的和平,將生活塑造為和平之道,甚至對所有的生命付予關懷。
在古老的佛教經典《經集》中,佛陀曾發出這樣的震聵之聲:“摩根提耶啊!我要說的是:我考察萬事萬物,不予採納;我觀察各種觀點,不予採納;我識別和看到內在的寧靜。”
當人們忘記靈性的真正意圖時,他們的所作所為不再服務於“內在的寧靜”,那麼其道路將會走向何方?
由此可見,那些問題大師,要麼,他們的靈性成長意圖是虛假的,要麼,是他們沒能有效的修正自身人格缺陷,要麼,他們是錯誤實踐體系的犧牲品,並且以盲導盲。
佛陀曾經說過:“人啊,以自己為自己的燈光”,這裏面可以引申出的理解是:要學會“檢視”,要依賴自己的檢視,要自己對自己誠實。
對於那些靈性之路上,走了一段里程的人,我的建議是:誠實的探索自己的問題,不要著急成為大師,因為人們往往會縮小自己的問題,誇大自己的成就。
進而,還需要補充的是,第一、對於任何處在問題大師位置上的人們,我想說,沒有最後的失敗者,只有反復的清醒認識,認識自己既有的事實,並學習如何處理和改善它們。第二、心靈成長,是人們意識中存在的,要求自我探索的一個真實信號,是人們生存的模式之一,體驗和成長此生命的重要行為,每個人都需要用自己獨特的模式來探索自己,這是必要的,因此,不必被月之暗面嚇到,反而,要認真的負責和看清一些原則,借此展開有效的歷程。
(三)對症下藥
再來看看“五戒”。
五戒與上述問題對號入座,形式如下:
假如某位“靈性老師”,出於自私的目的,去虐待、折磨、傷害學生,他即違觸犯了“不傷害”之戒。
一位老師,要為學生的成長負責,即使採取必要的嚴苛手段,也是完全建立在“愛”的原則之上,那是不得不——要用外科手術般的方式,來修剪學生的心靈痼疾,就像那句老話:“嚴師出高徒”。但這全都是建立在“無我”的立場上,亦即完全為學生的成長,而苛刻的要求他們。
反過來,審視一些靈性團體中,老師對弟子的傷害行為,有些真的不是出於對學生關愛的必要選擇,而是出於情緒上的怨恨、憎惡,以及其他不良意圖,那麼,這位元老師就是在錯誤的運用自己老師的權力,去製造可怕的錯誤。
作為老師應該清楚的看到自己的意圖,它們是否純淨,知道自己是否在誤用自己的身份;一位學生也要體會,老師是被忿怒、貪婪、愚昧控制了?還是在清醒的愛和關懷中實用各種技巧?
佛教有一個叫“指鬘”故事:它的前半部分是說,有一個年輕的婆羅門,跟隨當時一位著名的婆羅門大師學習,因為他師母意欲勾引他,而被他拒絕,於是他師母就到他師父面前挑潑離間。於是,婆羅門大師被蒙蔽,忿怒的失去理智,他矇騙年輕的弟子說,只要殺死一百個人,將指頭做成“指鬘”(指頭串)獻上,就可以獲得解脫的知識。這位年輕人於是開始可怕的殺人活動,因而有了“指鬘”這個可怕的綽號。後來在他準備殺害自己母親的時候,遇到佛陀,才被感化而改邪歸正。
另外一個故事,則是正面的例子,西藏著名的大瑜伽士米拉日巴,被他的師父馬爾巴考驗和磨礪,搬石頭,蓋石樓,拆除,又再蓋...就這樣反復的被“折磨”,而實際上,馬爾巴完全不憎恨這位弟子,他的真實意圖是,是要用這種苦行來磨練他的心智。
同樣,出於“隱秘”的意圖,用靈性的語言、手段、形象等神聖包裝,實則爭斂他人的財物,這是靈性世界中常見的“不道德、非法地取得他人財物”現象。而與之配套的宣傳是:“你奉獻你的財物,就可以得到福報”,還有其他的各種宣傳。當然,最可怕的是,學生被洗腦,深陷而不覺。
泰國著名的森林禪修大師阿姜查,曾對那些幫助過他寺院的施主們提到什麼是真正的福報——亦即,善行本身乃是福報,放下惡行本身乃是福報,而不是“富人心態”的“我有錢,我捐獻,我會積攢更多的福報”。
有些職業老師需要維生,以教學過活,合法的勞動換取合法的收入,這本身沒有問題。
但,假如企圖用老師的身份,以靈性為誘餌,實際目的是要誘取他人錢財,這樣“掛羊頭賣狗肉”的老師還會真的考慮學生的靈性進展嗎?答案,毫無疑問——出於自私目的之行為,引發的是自私的結果,不管它的包裝有多麼的華麗。
當然,也有靈性場所需要幫助、捐助,而老師有時公開扮演募捐人的角色,這些的前提都應是誠實、透明、公開,並且不是出於自私的企圖與謊言。
捐助者,則應是出於慈悲或感恩,出於對捐助物件的真正瞭解——這才是彼此的恩惠,才是純淨的行為。捐助者,最大的收穫是積累了內心慈悲的品質,以及放下的心態,這才是真正有意義的功德。而老師在日後的教導中,始終不應為這些利害關係所動,他們不會因為誰的捐助多而有所偏私;真正的老師,他們始終緊盯著學生的成長,僅此而已。有一句西藏的老諺語:“山居真行者,不被施主動。”
還有,“不合乎倫理、道德、法律的男女關係”也出現在靈性領域中,尤其是老師對學生美色的垂涎,出於滿足肉欲而導致的性騷擾、侵犯、通姦、強姦等。這些現象不僅發生在普通居家者的身上,有時還發生在身為遵循禁欲守則的僧侶老師身上。最好的建議是:這樣的老師一旦被發現,學生應毫無反顧的遠離之。
而現在有很多借著“譚崔”(Tantra)、“雙修”名義進行的所謂“靈修”,標榜使用男女性關係來獲得開悟的能量,或是打著解放性壓抑的名號,或是要求對上師奉獻而命令弟子獻出肉體等等,毫無疑問,它們幾乎無一例外的充滿欺騙的伎倆,但不瞭解者,會被其花言巧語的宣傳迷惑而趨附上前。
此外,有些人主動的要求與一些有來頭的靈性上師發生性關係,而希望因此沾上所謂的靈性光圈,躋身“靈性家族”,但,這些都跟真正的靈性成長無關,而不過是人性的醜陋鬧劇之一。
再有,就是各種稀奇古怪的靈性謊言,出於各種目的宣佈自己開悟,世界毀滅,或是災難降臨等等。還有神秘的恐嚇,詛咒。
實則,靈性探索中,人們不應觸犯“欺騙性的語言”之戒。因為靈性欺騙,會腐蝕到他人的精神,洗腦而不自知,身心利益被損害。無論是傷害、斂財、性侵犯,都可以在靈性謊言的煙霧籠罩下開展。因此靈性謊言在傳統靈性體系看來,傷害性是極其巨大的。
靈性謊言中,為了博得名利冒充大師,詭詐的說自己看到什麼神奇的事物,而別有用心以哄騙聽眾;冒充治療者,以所謂的靈力欺騙他人...它們有的是故意的,有的是不自覺的,但共性是——把不是事實的事情說成事實——也許出於精神問題,也或是真的誤以為自己有神跡事實,更或是極度的自我膨脹而深信自己神聖。這些無論出於有心,還是無心,都是在帶領追隨者們,同乘坐在一輛沖向懸崖的車上,加油猛進。
最後是——沾染“使生理、心理產生依賴性(上癮)的麻醉藥物、食品”。這點很好理解,例如:有的靈性團體中,宣揚服用迷幻藥劑,來體驗更高的“意識狀態”。
但更為深層的含義是——別人以及自己對自己的“洗腦”,“精神控制”。例如,誰違犯教規,就要下地獄;或是不要看別人的眼睛,否則會沾染業障;或是不要被別人碰到,否則會無法打坐入定;或是,不要跟吃肉的人接觸,他們會拖你入地獄等等;這些稀奇古怪的教條,毀壞了人們正常、平靜的生活。
另外一些精神幻想,讓人逐漸冷漠、自私起來,以為把自己鎖起來去修行,就是對自己的拯救,從而敵視家人、朋友,完全把自己封鎖在幻想的孤島上——這些都是“麻醉品”。當我們發現我們隨行的團體,在對我們滲透這樣的理論時,或是我們不知不覺被這些思想影響時,就一定要清醒的告訴自己,迅速擺脫這種自私模式的思維邏輯,勇敢的放下它們。
靈性世界中常有的問題——就是,我們在世俗世界中無法實現的願望,仿佛在這裏可以被完成和體現,我們的自身價值仿佛在這裏被尊重,我們在現實中的無能,在這裏有機會變成全能,我們希望得到天堂的永恆之樂——但是,我們卻因此,忘記探索自己,忘記面對自己的生活,忘記真心的觸摸自己所漠視的每一寸傷口,忘記溫柔的接受和體驗自己的所有一切處境——忘記這些,就不會瞭解什麼是真正的靈性之道!
在喧囂的,恐懼和自私的,嘈雜以及昏睡的漠然中,重複著焦慮與執著的心兒們,應該從霧霾的籠罩中走出來,去發現——清醒的觀照、慈悲的接納、對黏著的放下,以及愛,與,關懷——這些都很樸素,簡單,但又榮耀;簡單到:從對呼吸的專注開始,或是從一個瑜伽體式開始,從一種健康的生活態度開始,慢慢發展出覺知的品質,拋開任何成見和幻想,如實的觀照當下,這時,一縷金黃的陽光,將灑進心靈清澈的池水中,而慢慢的滲透開來,水中,逐漸澄清,而又明晰起來,讓人不得不明晰的看到其中每一個波流的模式,看到心波與身體的能量關聯,從而有能力,去把握那些超出語言思維的內部經驗,釋放那些自我逼迫的慣性,而獲得全身、心的真實寧靜與健康。這才是,靈性道路,為生命準備的真正禮物。
嗨,飛起來的朋友,不要讓太陽曬化你的蠟翅膀,先不著急飛翔,來,仔細檢視,檢視上面所說的話,去避免自己在靈性道路上做出如下的行為:
(1)傷害(對他人生命的威脅、實施傷害);
(2)不道德、非法地取得他人財物;
(3)不合乎倫理、道德、法律的男女關係;
(4)欺騙性的語言(尤其是誤導他人靈性追求的超級謊言);
(5)沾染“使生理、心理產生依賴性(上癮)的麻醉藥物、食品、教條”。
也清醒的看見自己身邊的老師與嚮導,是否深陷其中,以及如何遠離危險。
最後祝願,這個世界擁有更多慈悅!
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4e74455f0100bs03.html
多杰老師(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rivajra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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